抵扣过桥过路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更新时间:2025-03-28 23:00:18 •阅读 0 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3%)×3%。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路桥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