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虚开发票怎么处罚
更新时间:2025-04-26 11:00:22 •阅读 0
1.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
2.恶意接受虚开发票所得税,将会有这些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