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更新时间:2025-04-26 18:59:58 •阅读 0
近年来,济宁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出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旨在降低购房成本,减轻居民经济压力,以下是对济宁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关键词解读。
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根据2025年3月22日发布的政策,济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基础上上浮10%,有助于提高职工家庭购房能力。
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职工家庭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调整贷款额度核定标准
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内以非销户类提取情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纳入贷款额度的计算,增加了职工家庭的贷款额度。
优化提取政策
2023年9月10日,济宁市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废止了差别化提取政策,更好地满足了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需求。
加大对租房支持力度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及青年人,符合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条件的,可按月提取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
扩大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人员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
提高贷款额度至120万元
2024年8月12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征求意见稿,拟提高贷款最高额度至120万元,支持多子女家庭及人才购房。
调整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济宁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延长贷款期限
2023年3月30日,济宁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济宁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在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款比例、优化提取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旨在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减轻居民购房压力,对于有意购房的居民来说,了解这些政策内容,有助于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购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