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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决议(股东分红决议能证明)

股东分红决议

股东分红决议的公告基本情况介绍: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分红决议(股东分红决议能证明)

股东分红决议能证明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宏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查询工商登记信息,鉴于公司最近一次变更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由前海宏润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前海高投实业有限公司。

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不属于公司对外募集的对外投资行为,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募集资金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时可以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嘉兴中泰丰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中泰丰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嘉兴中泰丰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关系

,二嘉兴中泰丰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嘉兴中泰丰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关系

,三嘉兴中泰丰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嘉兴中泰丰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关系

,四嘉兴中泰丰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嘉兴中泰丰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