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风险投资家在EthCC上分享创业成功经验
Foresight Ventures 的托尼·程 (Tony Cheng) 表示, 集团层面策划的众多扩张因素有助于初创企业获得吸引力。

将新的加密货币推向市场时,最快的方法可以说是借助风险投资 (VC) 融资。但在快速发展的领域进行如此高风险、高回报的操作可能会带来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在巴黎举行的以太坊社区会议上,几位著名的风险投资家决定分享他们对初创公司的有效策略的见解。
Pantera Capital 的投资者瑞安·巴尼 (Ryan Barney) 建议创始人“关注巨鲸/VIP”或强调向独家、富裕的客户销售产品,而不是一开始就试图扩大规模,从而成功推出产品。此外,Barney 还举了Blur 空投的成功例子,以及精心设计、营销的、专注于优化协议内用户参与度的空投如何提高吸引力。
关于什么不起作用,巴尼举了两个主要例子:首次代币发行(ICO)和影响者营销。关于第一个问题,Barney 认为最近的监管阻力基本上使机构无法参与 ICO。至于网红营销,巴尼表示,最近发生的网红在不披露利益冲突的情况下进行推销和抢先追随者的案例让用户很难信任他们。
然而,Foresight Ventures 的普通合伙人 Tony Cheng 却不这么认为。对于 Cheng 来说,影响者营销实际上在加密领域“非常重要”,因为除了 Twitter 或 Telegram 之外,应用程序开发人员几乎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吸引用户使用他们的平台。正如程告诉 Cointelegraph 的那样:
你无法与谷歌或 Facebook 这样的公司进行付费营销,因为他们不允许加密货币公司这样做。没有大量协议或应用程序可以访问的集中流量,这就是为什么 KOL [关键意见领袖] 在这个领域拥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
尽管如此,程警告鲁莽的网红营销的另一个极端是:“你不能总是让[KOL]骗人的东西,因为否则,用户会被烧伤,他们就不会再关注他们了。” 他继续说,项目应该与 KOL 合作,同时确保他们与用户群保持一致,并且他们向用户发送的信息与公司的愿景保持一致。“一些项目相对于其他项目取得成功的唯一原因是付费营销,”他写道。
同样,Cheng 认为,最近 SEC 诉 Ripple 案的监管裁决 应该鼓励创始人寻求非机构代币销售或 ICO,作为获得吸引力的一种手段:
如果你看看 Ripple 的案例,它是不是传达了这样的信息:零售 ICO 是唯一正确的筹款方式,对吗?比如,机构私募被视为出售证券,但 ICO 出售给散户时才是合法的,对吗?
但风险投资家还警告说,在进一步明确监管之前,不要全力以赴利用 ICO。尽管如此,Cheng 表示,对零售销售的积极裁决可能适用于类似于 ICO 的各种筹款机制,例如首次去中心化交易所发行和首次发行。在美国,ICO 可能是未来真正筹集资金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