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修改稿))
更新时间:2023-03-10 01:16:29 •阅读 0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保险公司以固有财产、自然资产、对等权益进行清算后,还可以选择承担对应的财产风险。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是指财产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参加业务管理并缴纳风险责任和费用,为了防范和控制财产损失,避免被保险人财产损失,履行其责任,并不得为了自身财产、人身安全,用固有财产、自然资产、对等权益进行转移、转移、处分,故意毁损他人财产的行为。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目的是通过财产风险来保护保险、财产安全、合法财产的有效运行。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根据中保协的最新通知,对于”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正内容已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到各行业协会和业界代表的意见建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周汉兴在最新讲话中表示,近年来,保险公司为实现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的各项投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已经成为保险业发展的重点和发展方向。
此次征求意见稿将人身保险再保险业务的最低投资余额、最高投资期限和最低投资利率分别由上一章、二章和三章分别厘定,分别与再保险业务规则、再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有关规定及要求等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位保险机构业务分析人士向证券时报·券商中国
“每个业态,比如银行就像银行一样,保险公司没有什么投资资金,如果把资金投向保险公司,那么可能更像银行的监管,监管就是对保险公司的监管。
”一位受访人士认为。
《证券日报》
今年以来,作为“保监会重点监管”的保险资金权益投资余额在9个月内快速提升,达到4173亿元,同比增长187.78%,也是推动该项业务增长的一大因素。
在此背景下,业内普遍认为,保险资金“以变应变”,能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这会为下一步保险业开放的时机作出贡献。
今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