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计提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更新时间:2024-09-08 18:00:13 •阅读 0

1. 在计提工资时,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工资,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当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其他应付款—个人公积金和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记账。
3.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
4. 公积金的计提过程为:借记管理费用—单位公积金,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单位公积金。
5. 缴纳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单位公积金和其他应付款—个人公积金,贷记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那么超过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