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抵扣后,销售方如何进行冲红操作?
更新时间:2024-09-23 07:00:09 •阅读 0

首先,如果购买方已经取得了专票,并且已经进行了申报抵扣,或者虽然没有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那么发票联和抵扣联就在购买方手中。在这种情况下,由购买方申请填写《信息表》。
其次,如果发票没有交给购买方,或者已经退回,但购买方没有进行认证,那么发票联和抵扣联就在销售方手中。在这种情况下,由销售方申请填写《信息表》。
因此,我们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并不一定是由销售方便先发起的,主要的判断依据还是看是否进行了抵扣,以及是否可以拿回相关的发票来进行确认。
此外,关于专票由谁开具的相关政策,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发布的《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这份文件为我们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解答。
总的来说,专票的开具方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发票的使用情况、抵扣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专票的开具方,以确保财经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