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电脑给客户,怎么在账务上处理?
更新时间:2024-10-02 06:00:33 •阅读 0
当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时,这被视为视同销售,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是赠送促销,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主商品 -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主商品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赠品成本) 贷:库存商品(主商品) 库存商品(赠品)
买一赠一销售货物目前有两种开票方式:
方式一:将赠品与商品分别按照销售价格(公允价格)开具,同时将赠品价格作为折扣,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额。例如,销售A商品,赠送B商品,发票上分别开具A商品和B商品的销售价格,同时再开一栏B商品销售价格的负数作为折扣额。
方式二:将总的销售价格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来计算分摊,确认各项商品折扣后的金额,然后在发票上分别体现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以及折扣金额。例如,销售A商品,赠送B商品,将实际收到的价款在AB商品的公允价格之间进行分摊,计算出折扣后的金额,从而确定出折扣额,然后在发票上分别体现A商品的销售价格、A商品的折扣金额,B商品的销售价格、B商品的折扣金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