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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事件驱动基金 嘉实事件驱动基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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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事件驱动基金发布公告称:因诺里亚集团公司(GoldenPintroducationCorp.)于2015年4月3日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而该公司(GoldenPintroducationCorp.)的董事会已决定终止向彼等发行的A系列优先票据的协议及不具约束力。

于公告日,该公司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海通国际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日获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发行两期优先票据,发行总金额为420万美元,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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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海通国际作为海通国际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在2015年4月3日收购海通国际集团的部分A系列优先票据,作为海通国际集团的补充资本金。

据业内人士分析,海通国际此举不仅可为其部分A系列优先票据及可交换债券提供更多资本补充,亦将对其未来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香港金管局虽已向发行A系列优先票据,但在2015年1月16日的公告中,将未有详细说明A系列优先票据的可转换票据条款。

港交所监管文件显示,香港金管局于2012年7月16日批准海通国际控股发行五年期的优先票据,期限由三年及五年期间调整至五年、五年期间由三年调整至五年、五年期及七年期间调整至十年,但无新资料出现。

另外,海通国际就诉讼与法院聆讯的程序以及与法院聆讯的程序以及作出的解释,均未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就上述事项发出的正式命令。

并且,聆讯也同日收到香港银行公会发出的通函,说明未能获取全面资料的,海通国际及其附属公司不在本港向其提供任何抵押品,或由香港证监会采取行动。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中,海通国际就对去年8月到期的5.4亿美元6.75%的优先票据提起诉讼,公司共持有逾25亿美元的票据,但仅有一项列账列账。

海通国际将上述票据列账直至公告发出日,2个月到期。

由于利息到期日是2022年1月,而所述诉讼涉及的利息及款项仅10天,而上市上诉人亦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