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统一收据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更新时间:2025-03-13 20:00:14 •阅读 0

1、需要确认该费用的性质,业务是否属于允许扣除范围内;
2、类似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使用财政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
真实、合法、有效的凭据,能够证明该业务的真实性并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才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