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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变更主要股东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3月14日,长江证券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41237)。中国证监会就公司变更主要股东行政许可申请依法予以受理。本次变更主要股东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此前公告,2024年3月29日,长江证券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长江产业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8.20元/股的价格受让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所持长江证券15.6%的股份。同日,长江产业集团与公司股东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该等股东在参与公司法人治理时与长江产业集团保持一致行动。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北能源、三峡资本不再持有长江证券股权,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长江证券15.61亿股股份表决权,占长江证券股份总数的28.22%。湖北省国资将成为长江证券第一大股东。

  股权变更也催生了高管变动。3月2日,长江证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金才玖辞职的书面报告,因工作调整,金才玖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与此同时,董事会全体参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刘正斌代为履行职务。

  业绩方面,根据长江证券1月24日发布的业绩快报,202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67.97亿元,同比下滑1.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9亿元,同比增长18.81%。长江证券表示,2024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在进一步夯实稳健经营底色的基础上,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社会财富管理、服务湖北重大战略“三个服务”,抓住市场机会、提升综合实力。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717.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92.04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0.62%和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