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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昆明公积金

《昆明公积金政策解读:2015年公积金知识全解析》

昆明公积金概述

昆明公积金,全称为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是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自2000年设立以来,昆明公积金为昆明市广大职工提供了有力的住房保障,有效缓解了职工住房压力。

2015年昆明公积金政策要点

1、贷款额度

2015年,昆明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所调整,职工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购买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利率

2015年,昆明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仍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3、还款方式

职工可以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指每月还款金额固定,其中本金和利息比例逐月递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指每月还款金额固定,但本金比例逐月递增。

4、提前还款

职工在贷款期限内,可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

5、贷款期限

昆明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昆明公积金相关知识

1、公积金账户

职工入职后,单位应为其办理公积金账户,职工可通过单位缴纳公积金,积累个人公积金。

2、公积金提取

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

(4)离休、退休;

(5)出境定居;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

3、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包括: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住房贷款合同;

(4)有足够的担保措施。

2015年昆明公积金政策在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保持稳定,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有力的住房保障,了解公积金相关知识,有助于职工更好地利用公积金政策,实现住房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