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保险业被罚1.07亿元 监管强化险企合规管理责任
金融监管部门对行业乱象和违规行为重拳出击,是引导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手段。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5年一季度,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保险机构的处罚金额达1.07亿元,同比增长21.7%,释放出金融监管“长牙带刺”继续深入的强烈信号。
业内专家认为,严监管促进金融行业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推动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虚”问题是财产险被罚主因
一季度,金融监管总局对财产险公司的处罚金额依然高于人身险公司,累计达到7244.07万元,同比增长39.44%,约占总罚金的67.68%。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向楠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产品的销售、核保、勘查、理赔等环节操作复杂,对外部的依赖较大,容易滋生虚假承保、违规返佣、虚构费用等合规风险。“中小财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低、业务规模小,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通过违规实现生存发展。另外,部分中小财险公司信息化水平较低,风控体系薄弱,内部管控不严,给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王向楠表示。
从违规内容来看,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列费用、虚假理赔的“五虚”问题依然是财产险公司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重点。
1月3日,渤海财险陕西分公司营业部因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被陕西金融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22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被罚4万元。1月5日,渤海财险云南分公司也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云南金融监管局罚款40万元,时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予以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五虚’现象长期存在与‘利益’挂钩。虚列费用往往存在着违规支付手续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问题。而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假理赔更是与工作人员的‘利益’分不开。”业内人士表示。
除了处罚金额高,财产险公司大额罚单数量也高于人身险公司。一季度,超过20家财产险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收到大额罚单。
3月28日,利宝保险及其分支机构以及相关负责人收到了来自重庆金融监管局的13张罚单,合计罚款金额为124万元。具体来看,利宝保险因准备金系统建设不完善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利宝保险永川中心支公司和利宝保险涪陵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内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警告,并罚79万元,9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42万元。其中,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3次。
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从一季度监管部门处罚情况看,财产险公司应加大自身合规管理力度,尤其是在虚构中介业务,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方面,全方位审视现行制度体系,加强行为管控。
沉疴顽疾制约行业健康发展
一季度,人身险公司处罚金额累计达到2960.59万元,同比增长29.79%,约占总罚金的27.66%。
人身险公司罚款总额虽低,但因为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谋取不当利益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处罚禁止进入保险业的从业人员却不少。
一季度,财产险、人身险两个市场共有18人被不同程度地禁止进入保险业,其中,14人来自人身险公司。时任富德生命人寿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的叶某,因侵占客户资金被终身禁入保险业。
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被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原因包括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未及时换领许可证,唆使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等。
让消费者利益受损是人身险公司被罚的重要原因。从一季度罚单情况看,人身险公司收到罚单的主要原因集中在销售误导、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及内控管理不到位等老问题上。
销售误导、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一直是人身险行业顽疾,严重影响了保险业形象。因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在业务活动中欺骗投保人,宝鸡金融监管分局于3月17日对瑞众人寿(原华夏人寿北京电话销售中心及其负责人下发罚单,合计罚款5.9万元。
对于如何解决这些老问题,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琦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一是加大惩戒力度,持续推行“机构罚金 个人罚金 职业禁入”的复合型惩戒方式。二是完善合规体系。保险机构可以在内部设立直接向董事会报告的合规监督委员会。同时,也可以引入外部合规人员,如引入独立合规监督委员会,法律专家、精算师及消费者代表等外部委员占比不低于40%。三是了解法律走向。保险业需要关注保险法修订动向,特别是拟新增的“保险集团监管”“互联网保险”相关内容,时刻把握法律走向,免于合规困扰。
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
一季度,保险中介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496.55万元,占总罚金的4.64%,整体呈现“小而碎”的特点。
仅从3月份的罚单情况来看,共有8家中介机构收到罚单,其中最高罚款金额为12万元。3月13日,山东德沃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聊城第二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编制虚假报表资料、委托未在本机构执业登记人员开展业务,被罚12万元。
另外,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陕西和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东方大地(武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机智数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宁波鸿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西正大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及汇金永信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分别被罚1.2万元、8万元、1.9万元、1.3万元、2.5万元、0.5万元和0.8万元。
被罚原因包括未制作客户告知书并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公估从业人员协助被保险人骗取保险金、对本机构的公估从业人员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未按规定建立或管理业务档案、未出示客户告知书、超出规定的经营区域从事业务活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等。
不难看出,监管部门并没有因为保险中介机构规模小而放松监管要求。
去年9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细化各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严格落实应罚尽罚、罚没并举和“双罚”制度。坚持同案同罚、过罚相当原则,提高处罚精准度。推动处罚工作标准化。
王向楠表示,监管规则覆盖越来越广,对农险、短期健康险、信保业务等全领域的要求和执行越来越严格。与此同时,随着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未来处罚可能进一步增加。
孟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