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销售违规牵出公司风险 嘉晟瑞信(天津)遭警示
更新时间:2025-10-23 00:57:23 •阅读 0
根据天津证监局在2025年10月22日发布的公告,嘉晟瑞信(天津)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因个别原工作人员在从业期间向他人销售非公司代销的产品,未能有效防范相关合规风险,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该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天津证监局要求嘉晟瑞信(天津)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进一步健全员工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以供核查验收。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